江岸区清查违规烟草广告
2008 年 5 月 7 日 星期 三 江岸区清查违规烟草广告 晨报讯(通讯员高峰) 昨日,江岸工商人员对沿江大道、中山大道、解放大道、建设大道及黄石路、南京路、三阳路各主干道及主要路段进行了全面清查,发现街边40多家副食烟酒店存在烟草广告印在店招上的违法行为,遂责令店主重做或整改招牌。 近段时间,沿街售卖烟酒的小副食店纷纷将“黄鹤楼”、“红金龙”等条烟包装图片或者著名烟草商标印在“某某副食”、“某某烟酒”等店招或门楣上,作为广告宣传图案,表示店内出售名烟,招徕顾客。江岸工商分局商广科科长刘宗平说,这种做法一方面损害了烟草商标持有人的利益,另一方面违反了我国广告法中禁止在公共场合发布烟草广告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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